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加强北戴河新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必须使用在秦皇岛市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提供的液化石油气瓶,严禁使用无二维码溯源标识的气瓶。必须安装液化气泄漏报警联动装置,使用带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减压阀。

       二、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餐饮场所严禁使用直喷燃气具,连接的专用软管不得超过2米(建议使用防鼠咬铠装或金属软管),严禁有接口、严禁穿墙(门窗、地面、顶棚 ),严禁暗埋,更换钢瓶后进行气密检查,使用皂液或洗涤灵水对减压阀、胶管接头、卡箍检查,钢瓶距离灶具距离大于0.5米,不得将钢瓶封闭壁橱内。

       三、敞开式厨房、内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住宅严禁使用钢瓶液化气,送气单位严禁配送液化气钢瓶,用气场所配备灭火器灭火毯,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四、必须将气瓶立直放置,严禁卧倒或倒置使用,严禁阳光直接暴晒,严禁靠近明火。备用气瓶必须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室内使用时,最高温度不超过 45℃,最低不低于 0℃,气瓶数量严禁超标,临时停用和夜间必须关闭钢瓶角阀。

       五、必须保持气瓶周围安全,严禁敲击、打砸气瓶,严禁用火、蒸汽、开水对气瓶加热,严禁自行倒气,倾倒残液。

       六、必须使用单一气源,严禁使用“双气源”、“双火源”。

       七、必须接受液化石油气公司每次配送时对用气环境的安全检查,对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暂停使用,整改后恢复使用。

       特此通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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