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北戴河新区分局 关于印发《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排污企业 “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秦皇岛北戴河新区2023“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23年第十五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排污企业“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北戴河新区分局

2023年9月26日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排污企业“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310月16日至10月30日

二、联合抽查部门

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

三、抽查对象

北戴河新区生态环境主体名录库中企业。

四、名单抽取及发放

(一)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首先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户数,再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A、B两个较低风险等级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此种表述适用于抽查主体基数较小、分级分类户数较少或没有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如项目、产品)等情况。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由各部门确认后,由生态环境分局分派到各有关部门。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抽查项目

(一)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台账记录情况。

(二)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检查。

(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查(综合执法)。

(四)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挖掘道路)

(五)登记事项检查。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此次“双随机”联合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相关业务指导;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加强沟通联系,配合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各部门要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附件: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北戴河新区分局拟发起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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