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戴河街道党工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工委部署,2025年3月26日至5月16日,工委第一巡察组对南戴河街道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南戴河街道工委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以一抓到底的韧劲推动整改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工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巡察工作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夯实思想基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整改合力。二是从严推进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完善整改方案,梳理形成整改台账,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坚持分类推进、精准施策,扎实推进街道36项具体问题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限期办结、及时销号,对阶段性整改任务挂图推进、紧盯不放,对长期性整改任务健全长效跟踪机制,同步做好整改资料归档与规范管理。三是实现整改全域覆盖,构建上下贯通、一体整改工作格局,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街道工委统筹协调、靠前督导,指导各村党组织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建立问题、责任、时限“三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主体与完成节点。紧盯基层党建、集体“三资” 管理、民生服务、作风建设等关键领域,开展村级整改专项督导,现场指导、逐项督办,确保村级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向辖区11村4社区下发问题清单,推动77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

街道工委书记赵东彦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带头学习贯彻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带头认领问题、牵头落实整改,主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全程把关整改质量。积极主动接受管理处纪工委监察组与党建工作办公室全程督导指导,严格落实包村联户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村党组织切实扛起属地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分解具体问题36个,已完成整改问题36个,正在整改问题0个,制定整改措施77项。以及各村(社区)141项具体问题整改,制定了155项整改措施。截至12月26日,制定的街道整改措施中,已完成77项,正在整改0项。制定的各村(社区)整改措施中,已完成155项,正在整改0项。巡察期间,新区工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件。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新区工委工作要求情况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未走深走实”问题。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具体问题:党委会未明确列入学习内容,会议纪要表述“过程略”。如,查阅2023年度党委会议纪要,全年召开会议15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5次且学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规。

一是党委会每月制定学习计划2篇。二是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充实学习篇目,确保学习传达到位。三是已开展党委会集中学习10次。

(2)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具体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本单位主责主业安排少,学习档案不规范。如,2021年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5次学习内容为省市会议精神;2021-2024年,对中央1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题仅安排学习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档案中缺少会议记录、呈报签、学习材料等重要项目,发言材料与心得体会撰写不全。

一是围绕“三农”及乡村振兴主责主业,重新修订学习计划,已完成中央1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三农”论述等专题学习;二是明确专人对照标准完善档案,规范档案管理,并补齐会议记录、呈报签、学习材料等内容,加强发言材料与心得体会审核。

(3)针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够深入”问题。具体问题:通过列席党委会和查阅档案,发现理论学习内容以念文件为主,缺乏互动研讨,未进行警示教育学习,问题剖析不够深刻具体,督导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教育压实责任不够,尚未构建“学查改”闭环机制,没有做到在学中知敬畏,在查中找差距,在改中见真章,推动作风建设与民生服务互促共进。

一是重点围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侵害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四类突出问题、“5+8”等多个方面进行查摆,目前已全部纳入班子成员问题清单及整治台账。截至目前,班子整体问题清单21条,台账16条;二是班子成员梳理清单共计190条,现阶段正在逐一销号并完善整治工作档案。三是通过发放征集意见表、调查问卷等方式,不断更新查摆整治台账,累计发放50余份。

2. 关于“党工委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存在差距”问题。

(4)针对“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机制不够规范”问题。具体问题:党委会讨论事项未严格区分“三重一大”与一般性工作,将部门业务协调会内容纳入党委会议程;党委会与行政会议职能重叠,党委会作为日常事务决策主体,替代行政班子会功能。

一是健全完善党工委、党政议事规则,建立党工委议事制度。二是将党委会记录内容与议事会内容分开记录。

(5)针对“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具体问题:人居环境整治整体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宣传引导不足,群众参与度较低,整治依赖于运动式突击;受限于棚改建设,部分村基础设施建设还有短板。

一是协调增腾保洁公司对垃圾点位进行了专项清理。督促各村及时开放公厕,并保持卫生整洁。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某村污水、雨水排放工程于8月4日完成招投标,施工单位已于8月25日正式进场施工;二是某村路肩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方案,计划于9月中旬完成招投标,9月下旬正式施工。

(6)针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存在短板”问题。具体问题:辖区村集体收入较为单一,基本是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出租及部分利息收入,村域经济和周边产业项目缺乏融合。

一是及时研究部署,立足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指导各村因地制宜谋划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有效盘活渔业、花卉、养殖业等特色资源;二是积极培育农村产业致富带头人,增强村集体致富带富能力,为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增添活力;三是优化产业结构,结合外出观摩学习培训,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扩大收入来源、增加收入渠道,确保2025年底11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目标。

(7)针对“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具体问题:未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建带团建工作未纳入党组织建设规划和年度党建述职内容。

一是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3次。二是不断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并及时体现在街道党建工作计划、年终党建述职内容中。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薄弱环节”问题。具体问题: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实。如,2022年至2024年大部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通报无分析研判内容;2021年以来,未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1-2023年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报告材料的重要内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等同于理论学习。

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严格按要求在党内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培训,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责报告。

3.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9)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具体问题:对舆情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舆情工作停留在“灭火消灾”的定位,缺乏源头治理意识。如,参照南戴河街道办稳控化解案件台账和信访重点隐患“六包一”责任制稳控表,对网上舆情风险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全面,排查出的问题过少。同时,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研究有待加强,网评员队伍业务素养和对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已建立街道稳控台账与“六包一”责任制,搭建线上线下联动排查网络,对重点领域和敏感时段高频次、全方位排查;二是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三是将网络意识形态学习常态化,并开展专题培训。  

(10)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监管仍存在提升空间”问题。具体问题: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食品小摊点流动性较大,存在监管信息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对提升市场管理主体及个别摊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水平办法不多、效果不好;在责任落实层面,除党政主要负责人外,部分班子成员对既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执行不够到位,对包联企业的现场监督指导过程存在缺失。

一是已深化“两个责任”落实,优化完善食品安全包保机制,组织开展干部专项培训;二是针对D级食品经营主体及夜市备案摊点开展重点督导,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三是联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讲座、海报宣传、现场咨询等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有效提升群众、经营户等全社会成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推动形成共治氛围。四是压实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和机制,加强督导,推动各方履职,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4. 关于“服务群众效能有待提高”问题。

(11)针对“精神文明建设仍需加强”问题。具体问题:精神文明活动多以讲座、宣传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云广播”作为基层宣传的重要载体,辖区11个村均未有“云广播”使用台账;部分文化场所(农家书屋、文化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设备陈旧,利用率低。如,机关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024年活动记录为例,第一季度开展活动频次良好,第二、三季度活动开展次数下降,第四季度开展活动仅为2次。

一是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民俗文化、志愿服务、技能培训结合,增设互动游戏、情景模拟等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二是11个村已建立“云广播”使用台账,明确播放内容、时间。三是提升文化场所效能,常态化开展活动。

(12)针对“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举措不够有力”问题。具体问题:对于当前存在某些社区涉及需要解决居民、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矛盾纠纷缺少有力举措,缺乏规范化纠纷化解流程,责任划分模糊,未能有效推动物业规范化运行。

一是三级调解机制建设方面:已正式建立并推行“社区—街道—区级”逐级调解模式,同步细化规范矛盾纠纷受理、分流、化解全流程,确保各类纠纷可按层级高效推进处置,提升纠纷化解的系统性与规范性;二是分包责任制落实方面:已明确街道办副职干部分包社区的责任分工,重点对业委会选举、物业选聘等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督导;定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协调会,针对社区内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研判、现场协调,切实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方面:围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核心条款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处理要点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居民了解维权途径,树立通过合法方式解决物业相关问题的意识。

(13)针对“民生服务供给不精准”问题。具体问题:社区日间照料站宣传推广不足,利用率低,服务供给存在短板,精细化水平不足,影响基层服务形象与公信力。

一是加强四个社区宣传引导,借助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介绍社区日间照料站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等服务和功能,提高居民知晓度,鼓励社区老年人积极参与;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日间照料站保障机制,完善消防安全系统、日常基础设施维护等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安全、更便利、更舒适。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扎实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紧”问题。

(1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具体问题:2022年以来,党工委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如,近3年未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未建立有效监督机制,缺乏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是已及时制定、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党群科、纪工委定期联合对各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3次,开展廉政谈话2批次;二是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2次。

(15)针对“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具体问题:查阅凭证发票,报账发票均由街道办主任签字,违反“四个不直接分管”的相关规定,且签字不规范不严谨。如,2023年12月163号凭证,发票是由街道办主任签字,只签名未签姓。

一是强化制度执行,组织财务、领导班子学习“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审批流程;二是定期检查凭证,严禁违规签字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制度刚性落实。

(16)针对“‘一岗双责’体系未落到位”问题。具体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部分班子成员在“四述”中没有体现对分管科室的督促指导和日常监管。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同时各分管副职对科室人员开展督促、检查5次,不断正风肃纪。印发“一岗双责”工作提示,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的具体要求;二是提示班子成员在撰写“四述”报告时,要注意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特别是在年终“四述”报告中要体现出对分管科室的督促指导和日常监管。

2. 关于“监督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17)针对“履行纪委专责监督责任还有弱项”问题。具体问题:街道纪工委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有欠缺,近日党群工作部通报街道办2024年以前涉及违纪违法党员情况,南戴河街道办线索涉及18人,前期未有任何线索。

定期与组织部门和公安部门定期沟通对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踪。

(18)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具体问题:街道纪工委监督检查手段少,方式单一,对轻微违纪或苗头性问题,谈话提醒内容泛化,办理案件多为上级纪工委转交,对轻微违纪行为多以批评教育为主,震慑效应不足。如,机关和社区个别干部上班不按时签到,代签、外出不填写去向说明时有发生,实际请假与签到表不符,值班日志个别日期未填写。

一是通过暗访和抽查的情况加强对村级值班坐班情况检查3次;二是针对敏感时期和重要时间节点制定个性化谈话提纲,开展谈心谈话提醒2次。针对工作纪律问题,印发工作纪律提示;三是对轻微违纪依规处理,公开典型案例。

(19)针对“监督执纪重结果、轻警示”问题。具体问题:2021以来,街道党工委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受纪律处分4人次,均未及时召开警示大会,未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没有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效果。班子成员未就本人和分管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在当年民主生活会上汇报个人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时如实进行剖析。

一是对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形成警示震慑作用。二是严格监督班子成员或分管成员在当年受到党纪处分后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问题剖析。同时在班子会上做出相应提示。

3.关于“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与财经纪律执行还有偏差”问题。

(20)针对“对内控制度不够重视”问题。具体问题:现有内控制度为2022年编制,未将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防范基层“微腐败”等重大决策部署融入财务管理制度,缺乏对惠民资金监管、廉政风险防控的系统性设计。如,现有制度已明确提出“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且已形成《请购单》《验收单》《出库单》,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认真执行。

一是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将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防范基层“微腐败”等重大决策部署融入财务管理制度;二是通报全体机关干部,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

(21)针对“财务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具体问题:个别报账凭证中没有进行比价、没有签订购买合同、无人员验收。

一是严格执行采购制度,明确金额标准,要求采购必比价、超限额必签合同、验收必有责任人签字,杜绝无依据支出;二是开展财务人员专项培训,提升规范意识。

(22)针对“财务审批流程缺失”问题。具体问题:通过查阅财务凭证票据,发现部分支出票据和相关凭证均缺失财务审批表,违法了财务审核程序。

一是立即对财务凭证进行清查,重点关注缺失财务审批表的支出凭证,详细记录凭证编号、日期、金额、业务内容等信息;二是建立财务凭证审核长效机制,今后每一笔支出在入账前,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票据和相关凭证的完整性,对缺少财务审批表的支出坚决不予入账。

4.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缺乏长效机制”问题。

(23)针对“缺乏对‘三资’监管的常态化机制”问题。具体问题:自2024年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来,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一直是重中之重,但街道党工委缺乏对“三资”监管的常态化机制,组织学习新的政策法规不及时,“村财乡管”制度落实不严格,存在“重发展、轻监管”倾向,普遍存在“四议两公开”程序履行不到位,村级事务公开平台使用率低,村财村务公开不及时。如,未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洋河口农业村在对村集体资产对外承租发包时均未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洋河套村购置建筑材料时未比价、未验收就予以报账等。

一是已在新区安排的宣讲活动中安排培训及下发《农村集体"三资”政策文件汇编》确保学习政策到位;二是规范“村财乡管”流程,要求各村每笔支出提前申报,经街道审核后方可执行;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重大事务决策全程留痕,确保村级事务公开透明。

(24)针对“村级事务‘小微权力’监管平台使用率低”问题。具体问题:党工委对“小微权力”重点事项未建立健全配套运行制度,缺乏针对清单运行的组织、运行、监督、考评、激励、问责等制度,缺乏明确的监督清单和工作流程,导致监督工作随意性大,存在监督盲区和空白点。

入村宣传和检查小微权力”平台运行情况。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有欠缺方面

1.关于“党工委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25)针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肃”问题。具体问题:党工委会前准备不充分,会中记录不规范,会议内容表述不准确;落实“末位表态制度”有不足,存在“一把手”率先发表倾向性意见的情况;会议内容形成纪要妥善保管还有差距。如,2021年全年至2022年5月未形成党委会议纪要,在党群工作部要求全面自查党工委会议记录问题时,不能正视存在问题,查摆问题走过场。

一是在处理违纪党员、干部调整等重点工作时,已及时按照“末位表态制度”进行发言、记录。二是及时完善会议记录内容。

(26)针对“对党员发展程序把控不严”问题。具体问题:发展党员会议不符合规定,无党员到会签字,发展党员谈话内容简单,不够深入,谈话形式大于内容,没有多角度了解预备党员思想动态。

一是组织各村党支部党务人员进行发展党员档案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发展党员档案材料归档整理工作,严格按照“三十六有”要求规范整理;二是开展督导检查5次,已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三是对今年14名发展对象逐一进行谈话。

(27)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具体问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党工委主要领导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差距,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如,2022-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部分班子成员材料撰写不严谨,且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意见;2021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仅有“传达会议精神、自查、红色教育议程”14个字。

7月24日,南戴河街道召开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并在会前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逐一进行把关、审核,及时整改之前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不再反弹。

2.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有短板”问题。

28)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具体问题: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缺少党工委集体讨论过程和意见。存在推荐相关领导干部晋升均未经党委会议研究问题。

已对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进行完善。

29)针对“执行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制度不严格”问题。具体问题:未严格按照《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中层聘任工作。如,缺少单位研究推荐上报第三轮中层聘任人选前的党委会会议记录;缺少单位第三轮中层聘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档案;党委会会议记录中记载的研究确定科室正副职任职情况与新区全员聘用领导小组批复的科室正副职人选不一致。

一是将人事制度改革关键环节(如岗位聘用、晋升公示等)在街道大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二是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人员学习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具体条款,确保执行者准确理解制度要求,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执行宽松。

30)针对“人员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具体问题:缺少本单位党委管理干部任免审批表;未提供单位“三定方案”及机构编制相关制度文件、内设科室职数设置及干部配备情况;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情况材料不齐全;党工委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情况与工作台账记录信息不一致。

已将相关档案、台账材料及时整改、完善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记录有迹可循。

3.关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31)针对“以“大党建”格局凝聚“大发展”合力上有欠缺”问题。具体问题:在抓党建促发展的过程中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分散现象仍然存在,距离推动形成资源整合、上下贯通、横向互动的一体化党建格局还有差距。如党工委会议研究和党建专题研究事项不严谨;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下沉一线的作用不强,村党组织后备力量培养不足。

一是班子成员定期入村、入社区、入企走访调研,尤其是在换届前期,及时摸排各村后备人选情况。目前,街道共储备村级后备人选56名,其中35岁以下14名,大专及以上学历38名;二是实现每个村至少储备3—5名后备干部的目标,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党务工作培训并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后备人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32)针对“党员教育管理松散”问题。具体问题:对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群体管理薄弱,缺乏有效管理,发挥社区工作者、党员在网格化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发挥不明显。如,缺少“多网合一”作用不明显,回乡党支部与非公党支部日常管理欠缺,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开展党建联建活动4次、组织流动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学习2次;二是关于回乡支部党员,该支部党员流动性较大,大多是通过微信群、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线上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

33)针对“队伍建设能力不足”问题。具体问题:党务干部配备不足,多为兼职且流动性大,缺乏系统培训,业务能力难以满足工作需求,长期依赖于“老经验”开展工作,适应新时代党建要求的能力滞后,工作质效偏低。

一是已配备组织员1名,并招录1名公务员、4名选调生,均已到岗开展工作。二是南戴河街道组织了以乡村振兴、党建联建等为主题的培训活动3场次,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活力。

4.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

34)针对“缺乏破解难题攻坚精神”问题。具体问题:党务干部配备不足,多为兼职且流动性大,缺乏系统培训,业务能力难以满足工作需求,长期依赖于“老经验”开展工作,适应新时代党建要求的能力滞后,工作质效偏低。

一是带领社区及重点村书记先后到东经路社区、北港镇小河村等6个示范村(社区)进行观摩交流,取得良好效果;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党费,对枣园村党支部、新裕路社区党支部进行规范化建设。

(四)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关于“对整改问题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35)针对“缺乏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落地落实”问题。具体问题:党工委政治担当不足,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过关”心态,整改责任压而不实,导致部分问题整改质量不高。

整改质量稳步提升,坚持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及时纠偏、重新整改,各类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切实做到不反弹、不回潮,巡察整改成果持续巩固深化。

2.关于“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缺失”问题。

36)针对“整改成果转化不足”问题。具体问题:对2021年市委第一巡察组所反馈问题,关键在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上还有差距,没有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制定长效机制,推动解决深层次矛盾。

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长效管理深度融合,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效能、防范风险的有力抓手,实现以巡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治。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南戴河街道工委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将后续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韧劲,抓实抓细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整改成效常态长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后续整改责任。

南戴河街道工委坚持把整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进展汇报,严格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好班子调整后的整改责任交接共产党员网。对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将未完成及长期整改事项分解到岗、明确到人,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估”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二)分类精准施策,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回头看”,通过资料核查、实地抽查、群众回访等方式,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挂图作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时保质销号。对需长期整改的事项,建立长效管控台账,定期分析研判推进情况,动态优化整改措施,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

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摆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健全完善基层党建、民生服务、资金管理等领域制度体系,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统一。将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服务群众水平的强大动力,切实以巡察整改推动街道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6年5月26日至7月25日)。联系方式:0335—40516178:30-17:30);通讯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南戴河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066102。

 

中共南戴河街道党工委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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