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日期:2026-01-23 11:00:02 来源:
依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5)内0102执恢9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5)内0102执恢9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我局已将王副充名下座落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南戴河金海岸度假村10号楼房屋过户至云海军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其原《房屋所有权证书》:秦皇岛市房权证秦抚私房字第9869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抚土国用(2010)第16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公告单位: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北戴河新区分局
2026年1月23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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