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日期:2025-04-23 10:48:41 来源:
依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京02执24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4)京02执240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我局已将赵迎军名下座落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海岸度假公寓5号楼603号房屋过户至杨健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其原《不动产权证书》:冀(2018)北戴河新区不动产权第000576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公告单位: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戴河新区分局
2024年4月23日
通知公告
04-23
03-11
03-10
01-23
01-07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