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9384号《房屋所有权证》、抚土宅字国用(2010)第145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此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会君

2025年423

备案号:冀ICP备11014117号-1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工作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办 北戴河新区工委宣传部承办 | 走进新区

冀公网安备 130310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