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北戴河新区涉企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2号)有关规定和秦皇岛市司法局有关工作要求,北戴河新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本区域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现将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公布如下: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南戴河街道办事处。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司法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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