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阿那亚D1地块三标段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阿那亚D1地块三标段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秦皇岛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赤洋口片区,滨海新大道东侧、观海一路南侧、渤海西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 **
四、项目总投资为239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39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需要核准招标方案,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自行确定采购事宜。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冀(2025)北戴河新区不动产权第0009851号、联合竞买协议。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秦皇岛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