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奥特莱斯(秦皇岛)世界名牌折扣城城市综合体第三产业服务园区项目二期 (一)区核准的批复

秦皇岛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

       报来奥特莱斯(秦皇岛)世界名牌折扣城城市综合体第三产业服务园区项目二期(一)区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奥特莱斯(秦皇岛)世界名牌折扣城城市综合体第三产业服务园区项目二期(一)区。

       项目建设单位为秦皇岛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黄金海岸沿海公路以西,引水渠南,赤洋路以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147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5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715平方米,包括旅馆用房41335,商业用房4200平方米,变配电用房1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800平方米,包括设备间18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硬化、室外管网、绿化、美化、亮化等项目。

       四、项目总投资为28816.3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204.07万元,全部为外方以现金出资,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通过企业自筹方式解决。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需要核准招标方案,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自行确定采购事宜。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冀(2018)北戴河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136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秦皇岛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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