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全区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水平持续稳步提升,现决定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一、检查内容
(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二)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位于主要路段的,高度不低于2.5米,位于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
(三)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
(四)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五)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只能现场搅拌的,应当采取防尘措施;
(六)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搬运时应当采取防尘措施;
(七)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八)在施工工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分别与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修复;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组织成员
组长:刘伟 组员:汤庆海、令狐旭升、秦伟、郭勇、吕宝玉、邢桂菊、胡瑞山、韩岳、陈超、邸学文
三、工作安排
时间:2023年9月
抽查范围:全区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抽查比例:在监工程项目数的3%。
四、工作要求
(一)巡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扬尘治理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二)巡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三)巡查结束后,将表格及整改、复查资料汇总。
附件:施工监督记录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0日
施工监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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