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事项
1.是否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是否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水土保持施工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
3.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是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接受验收核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的建设单位。
(二)抽取比例为不低于3%。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首先从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比例,再从企业信用分类A、B两个较低风险等级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的建设单位主体名录库为基数,由水务局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
(二)执法人员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业务科负责此次“双随机”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并依据职责做好本次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对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的建设单位一般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2.对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的建设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业务科室应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在其门户网站公示抽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要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王胜利 电话:3592848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