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旅游旺季水上安全管理通告

       为全面加强旅游旺季期间防溺水工作,切实保障人员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旅游旺季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旅游市场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加强旅游旺季期间水上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私自在危险水域游泳、垂钓等水上活动。

       二、禁止在海、河、坑塘、水库、水池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野泳,对发现有野泳等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报警。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寻求他人帮助或拨打110或119电话报警求助,科学救援,防止引发更大溺水事件。

       三、加强对学生和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做到“六不”:一是不私自下水游泳;二是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三是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是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是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四、相关行业部门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可以游泳的区域,设立瞭望塔、监控室、广播站、救护站、救生船、救生衣、安全防护网等设施和设备,培训安全救护人员并配齐应急救援医疗药品。

       五、加强对冲浪、潜水、漂流、碰碰船、水滑梯等涉水项目,使用直升机、滑翔伞、三角翼、观光气球、摩天轮、架空索道、玻璃栈道等开展的观光、滑翔、驾乘体验的高风险旅游休闲娱乐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严格水上高风险旅游休闲娱乐项目的审批程序,严格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定期检查检测娱乐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修订完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意外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安全、稳妥的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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